年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可以开始补缴啦!
针对大家在补缴过程中的疑惑,
新闻菌精心收集整理了5个补缴问题,
为您详细解答!
问题一:年大病选缴保费可以补缴吗?具体的政策是怎样的?
答:现在可以补缴。补缴截止时间:年10月31日。
征缴期内未缴纳过选缴保费的,允许补缴3份或2份或1份;征缴期内缴纳过选缴保费1份的,允许补缴2份或1份;征缴期内缴纳过选缴保费2份的,允许补缴1份。
注意!只有基本医疗保险在保缴费状态的,才可参加补缴。请大家注意务必在10月31日前完成补缴哦!
问题二:补缴后,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答:补缴后本年度选缴保费相应待遇不享受,但可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举个例子:小王从来没有参保过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现在,通过比较发现,选缴3份满3年的待遇是最优惠的。于是立即选择在今年的补缴期内进行3份补缴。那么,小王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正常缴纳年度及年度选缴保费,在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满三年待遇。(实际只需再等待1年多一点的时间就可享受了)
注意!小王在年1月1日以前,还是按照大病保险未缴纳选缴保费的档次享受待遇。
假如小王未参加此次补缴,而是从年起正常缴纳3份选缴保费,那么小王需要缴满、、三个年度,即从年1月1日开始才能享受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满三年待遇。
所以,像小王这种情况,错过这次补缴机会,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满3年的待遇享受会整整延后1年哦!
问题三: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是哪些?
答:未缴纳选缴保费或选缴未满三年的参保人员,可以报销合规医疗费用,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连续缴纳选缴保费满3年的,可以报销合理医疗费用,合理医疗费用是指除合规医疗费用外还包括住院期间的目录外国药准字、国药进字药品费用,合理治疗必须的医用材料(浙江省医保目录内医用材料超适应症和超限额费用)。
问题四:怎么进行补缴?
答:补缴人员可直接登录“浙里办APP→医疗保障→待遇服务→大病选缴补缴”进行网上缴纳。
下载浙里办APP
进入医疗保障专区
选择更多→待遇服务→大病选缴补缴
选择为本人补缴或者帮他人补缴
选择好补缴份数后点击缴费
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方式
出现如下提示就说明您补缴成功啦~
问题五:如何查询大病保险缴纳情况?
答:您可进入”浙里办APP→医疗保障→其他服务→大病缴费查询”,查看自己的缴费情况。
说明:上述补缴方式目前仅适用于金华市区参保人,各县(市)参保人可按当地医保部门安排进行补缴。来源
金华医保
编辑
汪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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