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自年7月19日起,对标示为保定中药制药有限公司明目蒺藜丸违法广告药品(品种名单见附件)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在我省范围内暂停该品种的销售,现予以公告。
年7月19日暂停销售药品名单
序号
药品名称
药品批准文号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违法分析
1
明目蒺藜丸
国药准字Z
保定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未经审批;扩大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附件:年7月19日暂停销售药品名单。
END
转载请注明:http://www.fenghuangshans.com/xgfg/10227.html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