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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选缴保费法让群众得实惠

本文转自:浙江日报

近日,家住金华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村的汤先生算了一笔账,他因患慢性阻塞性肺病,去年一年医疗总费用就高达81.1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30万元,达到封顶线后,大病保险额外报销40.83万元以及医疗救助报销5.77万元,其个人最终负担数为4.5万元,实际报销比例高达94.45%,极大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金华市通过“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制度,鼓励群众在缴纳大病保险基本保费的基础上,自愿认购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份额,每人最多可认购3份,每份元,不同份额对应不同待遇保障水平。近年来,金华市不断完善这种“政府主导、商保承办、社会共治”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模式。

目前,该制度选缴人数达到万,选缴率93.2%,是目前浙江省覆盖人数最多、缴费规模最大、赔付面最广、人均赔付额最高、运营成本最低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年以来,“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制度,累计为金华全市44.81万名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负担51.14亿元,人均报销金额1.14万元,居浙江全省首位。

“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多选多得,连缴多得,其中连续选缴3份满3年的,享受0.6万元起付线、无封顶线、报销85%的高保障待遇。金华还建立了资助选缴机制,对特困、低保及低边家庭成员由政府全额资助缴纳3份“选缴保费”,并按选缴满3年待遇享受,有效保障困难群体的权益。

同时,金华积极探索目录外药品保障机制,将报销范围从合规费用扩大到合理费用,药品保障范围扩大到因病施治所需的全部“国药准字”和“国药进字”药品,用材扩大到所有“合理治疗”必需的医保目录内超医保支付适应症、限额医用材料,解决老百姓医保政策外费用。

金华不断扩大选缴面,构建了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缴费灵活便捷的征缴体系。该体系支持个人账户用于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购买选缴份额,实行首年选缴的按满3年享受待遇,引导老百姓积极选缴,降低逆向选择风险。年起,参保患者使用浙江省罕见病保障药品及原浙江省大病药品的,按规定报销后,剩余药品费用纳入大病选缴报销,让大病患者不再“望药兴叹”。

这项制度的实施大幅提高了大病患者综合保障水平,困难群众实际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90%以上,金华的老百姓用选缴解决了自己的医疗费用保障问题。年-年,金华市困难群众自费医疗费用超5万元以上人员占比连续3年保持全省最低水平,经部门协同化解后,金华所有困难群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均在5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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