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鸿茅药酒受到人们 一篇网文引发跨省抓捕 去年12月,拥有麻醉医学硕士学位的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布了一篇标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注:原帖为“鸿毛药酒”)的帖子,称“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老年人,退休后很多消遣项目就是电视,鸿毛药酒……夸大疗效,包治百病……”;“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礼物。”文章从心肌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 15日,凉城县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审查起诉。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到凉城县公安局报案称:互联网上有人对“鸿茅药酒”进行恶意抹黑,称鸿茅药酒是“毒药”。网上的大量不实言论和虚假信息,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给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凉城县公安局年1月2日立案侦查,经查该篇帖子系广州谭某所写,并在网上进行大量传播,谭某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凉城县公安局于1月10日对嫌疑人谭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月2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其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一篇文章能否导致退货 “不能仅从谭秦东发文章后有退货行为,就认为退货是谭秦东造成的,而且由此构成犯罪。”谭秦东的委托律师——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锋说,谭秦东写文章的目的,仅仅是想通过自己专业知识告诉老年朋友——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不要轻信某些药酒虚假广告的宣传,尽量少饮酒、不饮酒。 通过后期取证,胡定锋发现云南、湖南、海南等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有对鸿茅药酒实施违法广告行政强制措施。湖南省衡阳市年6月对17种违法药品广告品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名单中,便包括了鸿茅药酒,并指出该酒广告存在“任意夸大药品适应证”行为,这似乎也对应了谭秦东文章中“该酒的宣传具有夸大疗效的作用”的内容。 对于标题“来自天堂的毒药”,胡定锋认为鸿茅药酒是非处方药,民间不仅有“是药三分毒”一说,而且只要是药便有适应症和不适应症的不同对应人群,对药物的错用、滥用,给患者带来严重后果,“良药”变成“毒药”并非危言耸听。且在网络平台上,质疑鸿茅药酒的文章也不少,不能说因为谭秦东发了文章,就认定所有损失均是谭秦东造成的。 中国医师协会愿提供法律援助 16日,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就“鸿茅药酒事件”发表声明。声明称,我们正在设法联系谭秦东的妻子,以进一步了解案情,我们愿意为谭秦东提供法律援助。 声明称,中国医师协会认真阅读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公安局年4月15日的官方微博,我们认为刑法应当谦抑。 国家药监局回应鸿茅药酒有关监管情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在北京表示,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并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通知说,鉴于医务界、媒体和公众对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质疑,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该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 通知要求,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综合新华社、《北京晚报》、《羊城晚报》
事情原委简单回顾下:
去年12月,拥有麻醉医学硕士学位的广东医生谭秦东,发了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帖,从心肌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全面科普了鸿茅药酒有夸大广告之嫌疑,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
可就是这么个帖子,为他招致了跨省带走和刑事拘留之祸!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察,跨省把这个广州医生抓走了,并已拘留天之久。
报警抓了广州医生后鸿茅药酒又起诉一撰写公号的律师来源:澎湃新闻记者刘霁
报警跨省抓捕一名广州医生后,鸿茅药酒还起诉了一个律师。该律师在自己的公号里撰写了一篇分析鸿茅药酒广告实例的文章——《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4月16日晚间,澎湃新闻( 睡前聊一会,梦中有世界。大家好,我是党报评论君。
先给诸位念一句广告词:“肾虚腰酸鸿茅酒,每天两口病喝走”。想必很多朋友对这个鸿茅药酒不陌生,它是广告中的“常客”,最近几天更是成为舆论焦点。广东一名医生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质疑鸿茅药酒疗效。事后,内蒙古凉城县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抓捕了这位医生。
医生的言论是否对鸿茅药酒构成严重损害,警方跨省追捕是否存在民事纠纷刑事化的问题,舆论场上出现的这些疑问,有待相关部门的权威调查、确证。唯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及时公布进展,才能真正回应公众关切。与此同时,鸿茅药酒的药品适用与违法广告等问题,也呈现在舆论的探照灯之下。
首先要明确,鸿茅药酒是药品,既不是酒,也不是保健品。它有国药准字Z的批准文号,在说明书上也明确标注了主治功能、禁忌事项等。作为一种非处方中成药,鸿茅药酒既不是一无是处的“毒药”,也不是包治百病的保健品。问题在于,一般消费者对此并不熟悉,如果通过广告宣传不断弱化药品属性、强化保健功能,就会模糊药品与保健品的边界,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甚至危害公众健康。
人常说,不看广告,看疗效。鸿茅药酒在广告投放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甚至被称为医药广告界的“天王”。不仅有巨额广告投入,还有各式各样的营销方式、植入手段。“鸿茅药酒,每天两口”成为洗脑的广告语。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都曾通报其广告违法,不完全统计的违法次数达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既然是药品,就有严格的剂量要求,也有特定的适用人群。广告法中也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用保健品的广告模式来宣传药品,既违背了法律规定,更是对公众健康的严重不负责任。这种“夸大药品疗效”的虚假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用药者”的违法广告,为何会有禁不止、屡屡发生?
鸿茅药酒广告满天飞、销量节节高,有人评价为“一直在道歉,从未停违法”。其实,还有一些“神药”,也是“喊得响,卖得好,效果差”。广告轰炸、虚假宣传,让消费者深受其害。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年上半年全国受理“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中,涉及虚假宣传的占到近25%。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管不足,违法成本低。
以对鸿茅药酒的违法广告处罚为例,往往是“没收广告费用.8元,罚款.8元”。三位数的惩处相较于千万量级的收益,犹如杯水车薪,根本无法产生有效震慑。采取更为严格的标准,加大监管力度、把握广告尺度,才能让违法者畏惧、逾矩者后悔。这种欺骗和误导用药者的行为,于理于法都很难宽容,应该以强有力的措施把“通报违法”变成“依法严惩”。
广告平台与当事企业,都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无论是网站、客户端,还是电视台、报纸,抑或是可以植入广告的电影、电视剧,都不应该为了广告费而违背法律规定、进行虚假宣传。应该看到,舆论监督并不是要彻底否定鸿茅药酒的药品价值,而是要让鸿茅药酒回归药品定位,不再用虚假的保健品广告赚取利益。对此,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应该摒弃面对舆论监督的对立态度,善于从舆论监督中吸取教训,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事实上,更多药企都应该引以为戒,药品广告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正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所回应的,要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只有让虚假消散、让真实回归、让品质说话,人民群众才能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这正是:药酒不是酒,广告别胡吹。保障真健康,宣传当谨慎。
鸿茅药酒广告不仅在央视、各大地方卫视,重点时段循环播放,还被植入到了各种热播电视剧中,长辈送礼之佳选。
电视剧《美好生活》中,鸿茅药酒做为保健品赠送给了未来丈母娘、未来岳父。
饭桌上晚辈和长辈小酌一杯,喝的也是鸿茅药酒,但电视剧中这位老人,医院急救的高血压患者,药酒“注意事项”明确写着:“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有人指出:鸿茅药酒不是酒,更不是保健品,而是一款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的药!明明是OTC药(非处方药),却偏扮了“保健品”十年,避而不谈“药性”,转而靠大谈保健功效,称霸保健品界。
药材中还含有豹骨
公安部国家药监局内蒙古检察院就“鸿茅药酒”事件作出回应针对近期媒体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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