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医保发〔〕39号)以及《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医保发〔〕57号)的部署要求,我们成立贯标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进行工作调度,督促定点医疗机构通知药品和医用耗材企业向国家医保局申请赋码,现结合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三目录”库梳理情况,拟分批次暂停使用没有获得国家赋码的药品和一次性医用耗材的医保结算编码,第一批次暂停时间为年4月1日凌晨0:00。
如果各企业生产的药品或一次性医用耗材仍在我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正常销售使用但是未获得国家医保局赋码的,请及时到国家医保局网站进行赋码申请;同时,将拟暂停使用产品的药品批件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的pdf版和产品照片(需体现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药品国药准字号、注册证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备案号)发送到相应的邮箱(药品图片信息发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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