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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关乎生命的quot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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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朋友圈被一部电影刷屏,电影选题大胆、演员演技爆棚,被称为中国的良心电影,你可能已经猜到了,正是《我不是药神》。进入了国产电影保护月,我在观影时内心是有些担心的,但豆瓣超过9分的评分让我对这部电影还是有些期待的。电影现已经上映,和小伙伴一起去观影后,义无反顾的成为了自来水,主动向周围朋友继续推荐。

看到电影海报的那刹那,心里想着大概是会和《人在囧途》类似的轻松娱乐电影吧,但是走出影院时看看周围人群,一片梨花带雨。海报中主人公们都在开心的笑,并不会把这样一群人和病痛、死亡联系在一起,海报让我想到了一部韩国电影《辩护人》,同样是笑着的,同样是引人深省。电影最初取名为《印度药神》,再改名为《中国药神》,直到最终定名为《我不是药神》上映,几度易名不仅仅是名字的改变,更是蕴含在电影背后的深刻寓意的阐释。今天我们不剧透,既然全剧和“药”有关,那就谈谈关于“药”的那些事儿。

影片《我不是药神》海报

影片《辩护人》海报

一、为什么正版的进口药价格如此高昂?

《药神》的故事取材于现实,熟悉医疗行业的人都能猜到影片的原型正是“代购印度抗癌药第一人”、被称为“药侠”的陆勇。

影片开始交代了背景,像吕受益这样患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的病人需要吃一种名为格列宁(原型为瑞士诺华公司的格列卫)的抗癌药物,正版药物的售价是四万一盒,而患者每月需要服用一盒,每年仅仅药物的支出就不是一般家庭可以负担的起的。而此药的仿制药“印度格列卫”在印度零售价两千,批发价仅五百元,之间高达八十倍的价差。

瑞士诺华公司的格列卫如此定价合法性吗?关于格列卫的定价,你可以觉得它不合理,但是它确实值这个价格。生命是无价的,但是作为人类智慧结晶的药物研究的确是有价的。药物研发的主要成本在于研发费用,各大医疗公司的研发经费显示,每一个新药研制的背后,都是几十亿甚至百亿以上的投入,如果没有利益的诱惑,很难想象医疗公司会投入如此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去进行新药开发。

数据来源于网络

还需指出的是,像诺华公司这样投入八百多亿进行新药研发,能保证研发成功的仅21种,能够大卖的只有格列卫等几款,风险和暴利并行,是使得药物“天价”的重要原因。医药代表所说:“没有我们研制的新药,大家都得等死”的话不仅仅是一句威胁,也是无奈的现实。

影片《我不是药神》剧照

二、为什么印度仿制药便宜?

和很多人想象中不一样的是,印度的仿制药并不是见不得光的事情,而是对国际规则的合理应用,在影片中医药代表也多次提到了印度政府对仿制药的态度强硬,没有给予格列卫足够的保护。首先明确一下何为仿制药?仿制药是指与商品名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不管如何服用)、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一般来说,专利药品保护期到期以后,其他国家和制药厂即可生产仿制药。但针对仿制药,也有更简便的操作,即简略新药申请(ANDA),这个流程最先源自于美国,一些医疗公司药品到期且不愿意继续开发后续版本,当时美国法律规定若药品的专业期到期了,有其他厂家希望继续生产该药品的必须重走一遍新药开发流程申请新的专利。后美国出台了“哈茨·沃尔曼法案”,同意新厂只需证明自己的药物和原药化合物相同,就可以生产,从此就出现了所谓“仿制药”。

专利权的一大特征就是具有地域性,在哪个国家申请就在哪个国家得到保护。比如说本影片中的格列卫,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在中国有效,在印度不能得到保护;如果想在两国都得到保护,必须在两国都申请专利。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到印度的特殊情况,上世纪的印度医药市场基本被跨国医药公司所垄断,且沿用殖民地时期的专利法给药品强势保护。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印度颁布了《专利法》取消了医药品的专利,使得本土企业可以合法生产仿制药,用ANDA的流程加速仿制药的申请,并且利用了贸易知识产权协定(TRIPS)对WTO新成员过渡期的规定,印度的本土制药企业疯狂仿制药物,降低了印度的药价。

影片《我不是药神》剧照

三、我国对进口药物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专利法》对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类,医药品在我国是受到保护的。在药物专利中又分为产品专利、方法专利和用途专利3种。前面提到了药物的专利是有地域性的,进口药想在我国取得专利保护必须向我国有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果该进口药品在我国申请了专利并得到授权,专利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

由于医药品事关生命健康,国家对药品,尤其是进口药的管理十分严格。从药物的进口审批、备案、报关、口岸检查,到药品营销、医疗机构药剂管理,都需要多个部门监督管理。可以说,除去高昂的研发成本外,国内的进口药还有特殊的制度成本,这也是进口药物昂贵的一大原因。

首先是注册审批过程的漫长。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口药品皆需要在我国重新完成三期临床试验。任何一种新药,无论在国外已经使用了多少年,要想进口到中国就必须在国内重新进行临床试验。一种进口药从开始申请到最终被中国患者用上平均需要5年,如果再算上纳入医保目录所需时间的话,平均需要等6-8年。

其次就是关税。我国的药品增值税率为17%,欧洲各国平均为8.8%,而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为0。关税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药品的价格。

再者就是医保并不能全覆盖。只有在医保医疗、药品报销范围内的才能凭票报销,而当下大量进口药并未纳入其中。因为知识产权保护、进口审批等一些原因,某些抗癌药物国内没有可替代的仿制药或者自主研制的原研药,因此患者只能自费购买昂贵进口药。

种种原因的叠加,使得“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生活的一块心病。

影片《我不是药神》剧照

四、影片中对程勇的定罪量刑?

在影片的结尾,程勇因走私罪、贩卖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最终减刑到三年出狱。

我们先来看一下刑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条有关走私罪的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十五万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根据《刑法》第条关于销售假药罪的规定,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假药,不仅仅是指社会意义上吃了对人体有害的假药,而是一种法律概念上的假药。在我国,只有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发给药品的国药准字的药品才是正规的药品,其余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物,都属于假药。因此这里对程勇的定罪量刑并没有问题。

关于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其中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所以本案中,程勇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减刑至三年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影片《我不是药神》剧照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对片中的法律问题有了初步的了解。既然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这里也说说原型陆勇的经历。陆勇是无锡一家纺织企业的老板,在年被确诊患上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需要花高价购买格列卫延续生命。在年得知“印度格列卫”,开始服用,觉得效果也不错,便在病友群分享了这一消息,很多病友让陆勇帮忙购买,此处和电影不一样的是陆勇并无获利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方便病友而代购。为了方便给印度汇款,陆勇在网上买了3张信用卡,因为网上买卡被警方注意,年被公安局逮捕,年取保候审,之后检察院对陆勇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年陆勇在机场再次被警方控制,而后检察院向法院撤回起诉,认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案件的结果是综合了法理和情理的,在冷冰冰法律的背后,多了一些温情。国家也更加重视进口药物的管理,李总理在今年两会上提出,一是要加快药物审批手续;二是逐步取消进口药关税,在今年的5月1日开始取消了28种进口药关税;三是进口药入医保,像在杭州,早在年就已将治疗白血病、癌症等15种高价药入医保,其中就包括了格列卫。

影片《我不是药神》剧照

影片《熔炉》剧照

影片中的程勇在印度时遇见的神像,这次去是专门给吕受益拿药的,印度街上在消毒杀虫,而神像在消毒剂的烟雾中慢慢行过。看到这里想到了另一部韩国电影《熔炉》,那部改变了法律的电影,作为一名法科生,读书期间也无数次垢弊过国产电影,拍不出如《辩护人》《熔炉》这样的刺破社会现实的片子。此片的上映,只想轻说一句终于等到你。“今后都会越来越好的吧,希望这一天早点来”,程勇最后在法庭的陈述,也是这部影片带给社会的期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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