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苏已开始紧急使用采购
作者:野渡来源:健识局全文字,阅读需7分钟12月30日,国药集团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发布消息称,新冠病毒灭活疫苗Ⅲ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数据正式出炉。
“疫苗针对由新冠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的保护效力为79.34%”,这是国药北生所披露的最新数据。这一保护效力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疫苗有效率不低于50%”的要求,也达到了国家药监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试行)》中提出的“保护效力最好能达到70%以上”的标准。
健识局获悉,国药集团已正式向国家药监局提交附条件上市申请。
“附条件上市申请”符合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最新的规定。11月19日,CDE发布《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明确指出: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疫苗或者国家卫健委认定急需的其他疫苗,经评估获益大于风险的,被可申请附条件批准。
按要求,在疫苗的Ⅲ期临床试验中,只要“期中分析结果”显示疫苗在保护效力上表现出优于安慰剂对照组,并达到预先设定的标准,就可以“附条件批准”的方式申请上市。
通过“附条件上市”的快速通道,国药北生所的新冠疫苗有望很快获批上市。
有效率多少才靠谱?
50%是及格线
就在一周前,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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