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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医疗器械公司销售创可贴将会被罚10

一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创可贴将会面临至少10万元的罚款。有人疑问了,创可贴属于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公司不是属于正常经营吗,怎么会被罚呢?其实,我们日常接触的创可贴产品,有两类,一类属于医疗器械,如上海强生生产的创可贴,注册证编号为沪械注准,江苏康林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液体创口贴,注册证编号为苏械注准,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就可以经营;另一类因为在创可贴上加了药物,有消炎作用,此类产品属于药品,如云南白药创可贴,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

如果医疗器械公司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而经营药品类创可贴,属于无证经营,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所以,作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要掌握专业知识,懂得辨别产品属性,药品类的创可贴绝对不能经营,除非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将面临至少十万元的罚款,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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