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药品研发必须要经过多年的临床观察,确保安全有效,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批准后才可生产;医院临床实验等便可投入市场。
因此药品必然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具有确切的疗效和适应症,而保健食品则不能明确有治疗作用。
第二,国家对制药生产的管理标准远高于保健食品生产的标准,药品出厂要做有效成分、规格、含量、杂质限量、水分、溶出度、崩解时限等多方面检查,而保健食品只要卫生条件达标就可以上市销售。
由此看来,药品显然比保健食品更靠谱也更安全。
购买药品时该怎样区分呢?
很简单,一看批准文号,二看适应症。凡是药品,产品外包装盒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批准文号和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药品批准文号的写法是“国药准字”加1个英文字母加8位数字,而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只能写国食健字。此外,药品必须在外包装盒和说明书上注明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而保健食品因为不具备治疗作用,所以说明书上只能写保健功能,表明其只是具备特定保健功能作用的食品。
因此只有国药准字号的药品才是有疗效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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