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月20日讯(记者朱国旺郭文培)1月16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三十期)》,贵州广奕医药物流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安神补脑胶囊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行年国家药品抽检计划中,于年5月7日对毕节百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安神补脑胶囊(标示生产单位为江西南昌桑海制药厂、批号为、规格为每粒装0.3g、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进行了抽检,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复验,含量测定仍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之规定,该批安神补脑胶囊定性为劣药。经查,贵州广奕医药物流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从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购进上述批号安神补脑胶囊盒,并于年8月7日至年4月9日全部售完,包含年8月9日向毕节百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盒安神补脑胶囊。其中,销售该批安神补脑胶囊的违法所得计人民币.63元。年6月26日,贵州广奕医药物流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收到生产厂家产品召回函后,召回该批安神补脑胶囊盒。为此,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贵州广奕医药物流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劣药安神补脑胶囊盒,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63元。有媒体报道,贵州广奕医药物流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成立年10月,广奕医药集团董事长廖培强曾表示,广奕医药集团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成为流通企业,实现企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打造贵州本土医药流通领域新标杆。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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